每逢颱風季節,企業最常遇到的問題
- 員工住家停班但公司所在地未停班,究竟要不要讓員工上班?
- 員工未出勤能不能扣薪?能不能扣全勤?
- 要求員工出勤時,是否要加倍給薪或負擔計程車費?
如果企業只以公司所在地是否停班作為判斷,容易忽略員工居住地、通勤必經地區及實際交通狀況,進而衍生出勤、請假、薪資及全勤獎金等爭議。
本文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以下簡稱”給付要點”)及相關勞動法令,整理企業處理颱風停班最需要掌握的關鍵。
颱風假是法定假日嗎?公司一定要放假嗎?
颱風假不是「假日」。一般所稱的颱風假,是依政府發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公告,作為企業判斷員工是否出勤的依據。
因此,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不代表當天自動變成國定假日,也不代表公司一律不能營業。
但公司若要求員工出勤,仍應以人身安全為優先,並依工作地、居住地、通勤必經地區及實際交通狀況綜合判斷。
公司所在地沒有停班,員工住家停班還要上班嗎?
不一定。不能只看公司所在地,還要看員工居住地及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
依給付要點第六點,勞工有下列情形而無法出勤或遲到時,雇主不得將其視為曠工或遲到:
- 工作所在地經通報停止上班。
- 員工居住地經通報停止上班。
- 員工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通報停止上班。
- 工作地雖未停班,但道路中斷、交通阻塞或大眾運輸停駛,導致無法或延遲出勤。
- 居家工作者因停電、淹水、網路或設備受損,實際無法提供勞務。
在管理上,跨縣市通勤、輪班及外勤人員最容易發生認定爭議,建議要求員工回報居住地、正常通勤路線與實際交通狀況後,要保留相關紀錄,以利發生爭議時可以判斷。
颱風假沒上班可以扣薪、扣全勤或扣特休嗎?
要分開看。未出勤工資是否給付,與能否記曠工、扣全勤或強迫請假,是不同問題。
依給付要點第六點,員工符合天然災害可不出勤情形時,雇主不得:
- 視為曠工或遲到。
- 強迫員工請事假、特別休假或其他假別。
- 要求員工事後補班。
- 扣發全勤獎金。
- 解僱、影響考績或作成其他不利處分。
但員工自己選擇申請特別休假,可以依公司程序辦理;但公司不能直接公告「颱風天未出勤一律扣特休」。一張圖說明薪資如何給付:
颱風假未出勤,公司一定要給薪嗎?
不一定,法規並未規定一定要給薪資。依給付要點第七點,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條文使用的是「宜」,不是「應」,代表勞動部建議雇主不要扣發工資,但企業於颱風假之工作日不給薪並未違法。
颱風天出勤的薪資怎麼算?一定要給雙倍嗎?
不一定。颱風天出勤仍要看當天的出勤性質,如果當天原本是正常工作日,員工依公司要求出勤,當日工資照常給付;如果當天原本是休息日、國定假日,就依該日別的工資規定辦理。
依給付要點第七點,員工在原定正常工作日應雇主要求出勤時,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宜加給」工資,但法規並未規定一律加給一倍。
因此,人資在計算颱風天出勤薪資時,不能只看「員工有沒有來上班」,還要先確認當天原本的班表及日別。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颱風天出勤嗎?需要員工同意嗎?
公司若因營運需要,須安排特定人員於天然災害期間出勤,建議平時先建立相關出勤規範,並由勞雇雙方事先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例如哪些職務屬於必要出勤人員、如何通知、出勤薪資如何處理、交通如何安排,以及員工無法出勤時如何回報,都應事先訂定。公司不宜等到颱風當天才在群組臨時點名。
颱風天要求員工上班,公司要負擔交通費嗎?
要。如果已經宣布颱風假的情形,公司需要員工出勤,就必須考量員工的通勤安全及交通安排。
2025年相關規定修正後,如果大眾運輸停駛、道路受阻,員工確實需要改搭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公司就應提供交通工具、津貼或負擔必要費用。
實務上建議公司平時就先訂好:哪些情況可以搭計程車、核銷上限多少、要提供哪些紀錄,避免颱風過後還需一案一案認定。
只有停課沒有停班,員工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嗎?
不一定,須符合家庭成員確實需要員工親自照顧。
若符合條件,才可依法申請家庭照顧假。因此,公司不宜只看「學校有沒有停課」,而應回到實際照顧需求。
颱風停電或系統故障,可以延後發薪嗎?
不可以由雇主單方面宣布延後。
即使颱風天停電、系統故障,公司仍應依約定日期給付工資。
若部分出勤、加班或請假資料尚未確認,也建議先處理已確認且沒有爭議的薪資項目。
因此,公司平時就應建立薪資作業備援機制,例如代理人、遠端作業、資料備份及匯款備援,降低天然災害造成薪資延誤的風險。
公司颱風假出勤規則怎麼訂才完整?
只寫「颱風停班依政府公告辦理」並不足夠。公司至少應事前規範以下內容:
- 工作地、員工居住地及正常通勤必經地區的判斷方式(如依據Google地圖)
- 必要出勤人員、通知方式及回報流程
- 未出勤工資、出勤加給及不同班別的薪資計算方式
- 交通工具、交通津貼、計程車或住宿安排
- 交通費申請及核銷方式
- 遠端工作設備中斷或災情回報方式
- 薪資作業及資料備援機制
制度內容訂得愈清楚,颱風來臨時,主管與人資就愈不需要臨時個案判斷,也較能避免各部門採用不同標準。
颱風假常見問題 FAQ
Q1:颱風假沒上班,公司可以不給薪水嗎?
可以,現行規定是「宜」不扣發工資,不是一律強制給薪。是否給薪仍要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公司公告。
Q2:員工住家停班,但公司所在地正常上班,員工可以不上班嗎?
可以。員工居住地或正常通勤必經地區停班,均屬要點第六點的判斷範圍,公司不能只看工作所在地。
Q3:颱風天出勤一定要給雙倍薪資嗎?
不一定。正常工作日出勤是當日工資照給,並「宜」加給工資;休息日、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則須依《勞動基準法》各該日別規定計算。
Q4:公司要求員工搭計程車上班,費用由誰負擔?
若員工原定通勤方式因天然災害有困難,且確有搭乘計程車的必要,依給付要點第六點之一,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
Q5:公司可以要求員工用特休抵颱風假嗎?
不可以片面要求。公司可與員工協商或員工可自行選擇申請特別休假,但公司不得直接規定未出勤者一律扣特休或日後補班。
Q6:颱風造成停電,公司可以晚幾天發薪嗎?
原則上不可以。天然災害不會當然改變勞雇雙方原本約定的發薪日,公司仍應建立薪資作業與匯款備援機制。
※若停電確實造成金融系統無法運作,無法發薪資屬於不可抗力之情事時,則不在此限。
羿誠如何協助企業建立颱風假出勤管理制度?
許多企業的工作規則仍只寫「颱風停班依政府公告辦理」,卻沒有處理員工居住地、通勤路線、必要出勤、工資加給與交通費。當災情發生時,只能臨時決定,容易造成標準不一致,也增加勞資爭議與通勤安全風險。
羿誠可依企業產業與營運需求,協助規劃:
- 天然災害出勤管理辦法。
- 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條文。
- 必要出勤人員及事前約定流程。
- 停班、延後上班及出勤通知範本。
- 未出勤工資與出勤加給標準。
- 交通工具、津貼、計程車與住宿協助制度。
- 遠端工作及災情回報流程。
- 薪資作業與緊急備援機制。
天然災害無法避免,但企業可以事前把出勤、薪資與安全責任訂清楚。尤其2025年新增通勤協助義務後,企業宜儘速檢視更新,以免疏漏。
本文由:羿誠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專業顧問團隊統整撰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