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負責人)的投保規定,和一般勞工大不相同。
許多雇主的反應是:「什麼?勞保並非強制投保?健保要全額自付?就業保險不能保?退休金需要自己提繳6%?」本篇依序說明每一項投保的規定、限制與解套方式,最後附上完整對照表,幫雇主一次釐清。
目錄 |
雇主的勞保投保|怎麼辦理?
1.雇主勞保之基本規定
雇主並非勞保強制投保對象,而是可「自願投保」。而依實際情況,分三種投保方式:
| 情況 | 投保方式 | 法律規定 |
|---|---|---|
|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 可投保於自己公司 | 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 |
| 未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 不投保勞保,改投國民年金 | 國民年金法第7條 |
| 自營作業者 | 可投保於職業工會 | 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自營作業者定義) |
💡 補充:若雇主同時受雇於其他公司,勞保可直接投保於該受僱公司。
2. 雇主勞保投保在自己公司費用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之2規定,應以最高一級申報。
若雇主實際薪資未達最高級距,可自行舉證申報。
若投保在自己公司,不得低於公司員工的最高投保級距。
3. 雇主勞保投保金額對照表(2026年)
| 級距 | 月投保薪資 | 級距 | 月投保薪資 |
|---|---|---|---|
| 第1級 | 29,500 元 | 第7級 | 38,200 元 |
| 第2級 | 30,300 元 | 第8級 | 40,100 元 |
| 第3級 | 31,800 元 | 第9級 | 42,000 元 |
| 第4級 | 33,300 元 | 第10級 | 43,900 元 |
| 第5級 | 34,800 元 | 第11級 | 45,800 元 |
| 第6級 | 36,300 元 |
4. 雇主勞保投保金額查詢
透過電腦搭配讀卡機,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密碼,登入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點選「個人申報及查詢」即可查閱完整的投保明細與金額。
5. 雇主勞保費用|三種投保方式比較
不同投保方式費用負擔比例不同:
| 投保方式 | 自付比例 | 老年給付 | 法律規定 |
|---|---|---|---|
| 投保自己公司 | 自付20%+公司負擔70%(政府負擔10%) | 勞保老年給付 |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1款 |
| 投保職業工會 | 60%(政府負擔40%) | 勞保老年給付 |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2款 |
| 繳國民年金 | 60%(政府負擔40%) |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 | 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4款 |
雇主若選擇投保在自己公司,公司負擔的70%可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83 條認列為公司費用,具節稅效果。
6. 一人公司之雇主投勞保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保二字第 002704 號函,尚未聘僱過員工的一人公司,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雇主只能選擇:
自營作業者可投保職業工會。
不投保勞保,改繳國民年金。
本身同時受僱於其他公司, 勞保可直接保在該受僱公司。
⚠️ 特別情況|原本有員工、後來員工全部離職 若公司原已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員工全數離職後,雇主仍可繼續投保該單位。
就業保險|雇主可以投保嗎?
1. 雇主就業保險基本規定
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為受僱勞工,公司雇主因屬雇主身份,原則上不得參加就業保險。
2. 雇主就業保險投保解方
若雇主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受僱員工,可透過該公司以「勞工」身份加保就業保險,享有失業給付保障。就業保險保障的是「勞工」身份,只要有合法的受僱關係,就可以加保。
雇主健保投保|怎麼辦理?
1.雇主健保基本規定與辦理方式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第 11 條,健保屬強制保險,無論有無員工,雇主都必須加保,可以選擇:
| 情況 | 投保方式 | 法律規定 |
|---|---|---|
| 未受雇於其他公司 | 填寫「投保單位申報表」向健保署成立投保單位,保在自己公司,保費100% 自付。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 |
| 受雇於其他公司 | 可將健保保在該受僱公司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 |
💡 補充:健保署每年會向財政部等機關調閱財稅資料進行勾稽比對,若與實際情況不符,可能被調整級距並追溯補費,建議雇主定期自行檢視投保資料是否正確。
2.雇主投保健保不能做的三件事
❌ 不能保在職業工會(自營作業者除外)
❌ 不能保在區公所
❌ 不能以眷屬名義依附配偶或父母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8條,一旦被健保局發現,將追溯補繳最多五年的保費差額。
3. 雇主的健保投保規定|費用怎麼算?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0條、第21 條、第27條及健保施行細則第 46 條,雇主保費 100% 自付,最低投保金額依僱用員工人數分級(員工人數計算不含雇主本身)。
- 雇主及自營業主:以其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
- 投保金額依僱用員工人數分級,不得低於員工及勞退6%最高投保金額。
- 「員工」指實際僱用之受薪員工。
- 僱用員工未滿 5 人或自營業主,可自行舉證申報調降,但有最低門檻。
- 適用對象:公司、行號、合夥事業雇主及自營業主均適用。
4.雇主健保級距|2026 年投保金額對照
依健保署《事業雇主自行舉證申報調整投保金額注意事項》115 年 1 月版,並依健保施行細則第 46 條規定:
| 雇用員工人數 | 最低投保金額(2026 年) | 每月保費約 |
|---|---|---|
| 0 人(無員工) | 42,000 元(得自行舉證,但不得低於當年度公、民營事業平均投保金額) | 約 2,171 元 |
| 1~4 人 | 42,000 元(或員工最高投保金額,取高者) | 約 2,171 元起 |
| 5人以上 | 45,800 元(或員工最高投保金額,取高者) | 約 2,368 元起 |
費率:5.17% × 投保金額 × 實際眷口數(本人無眷屬時眷口數為 1;2026 年)
5.雇主的健保投保金額|可以申請調降嗎?
可以,但需要自行舉證。流程如下:
向國稅局申請營利所得稅額通知書(或相關所得證明文件)
向當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提出書面申請
6.一人公司雇主健保|最容易踩錯的投保地雷
地雷1|以為沒有員工就不用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公司雇主屬強制納保對象,若未受僱於其他公司,原則上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以雇主身份加保,不得任意保在工會(自營業者除外)或區公所。
地雷2|以為可以掛在配偶或父母名下省錢
雇主不得以眷屬名義依附投保,若經健保署查核,可能遭調整投保身份並追溯補繳保費。
地雷3|以為實際收入低就可以保低級距
雇主原則上以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若所得未達最高一級,可自行舉證調降,以其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但仍有最低限制。
7.雇主健保投保金額查詢
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健保署網站: 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查詢
健保署免付費專線: 0800-030-598
8.雇主健保投保費用怎麼解方
若雇主同時受僱於其他公司,健保可保在該受僱公司,費用負擔恢復為勞工的30%,雇主負擔60%、政府補助10%,大幅降低個人健保支出。
雇主職災保險|要投保嗎?
1.雇主職災保險基本規定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條,雇主屬自願投保對象。若有實際從事勞務、參與現場作業,建議加保,避免意外發生後求償無門。
2. 雇主職災保險投保規定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勞退月提繳或月提繳執行業務所得、勞保及就保投保薪資。
最高投保薪資為 72,800 元,若實際所得未達此級距,可自行舉證申報。
雇主6%退休金|沒有人幫你提繳,三條路要主動選
1. 雇主有退休金嗎?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強制雇主提繳6%進員工退休帳戶;但雇主不是勞工,公司無法為自己提繳,退休金完全靠自己提繳或另外規劃。
2.雇主退休金規劃
規劃一|雇主加保勞保
若有加保勞保並累積足夠年資,退休後可請領月退年金或一次給付。投保薪資越高、年資越長,給付越多——這也是為什麼建議雇主盡量以較高級距投保、並持續維持勞保年資不中斷。
規劃二|雇主自提勞退6%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得自願提繳退休金,每月最高提繳薪資的6%進個人退休帳戶。
👉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兼具退休規劃與節稅效果,值得考慮的方式。
規劃三|國民年金累積基本保障
若未投保勞保,可透過國民年金累積基本保障,但給付水準明顯低於勞保老年年金,適合作為補充而非主力。
3.雇主越早開始規劃,退休越完善
自願提繳6%勞退沒有強制,但越晚開始,退休帳戶的累積期越短。建議雇主在公司財務穩定後,可自願提繳,並搭配持續維持勞保年資,建立退休保障。
雇主勞保投保金額對照表|員工 vs. 雇主完整比較
看完以上內容,用這張表快速對照確認:
| 項目 | 一般員工 | 公司雇主 | 法源 |
|---|---|---|---|
| 勞保 | 強制投保 | 自願投保 | 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 |
| 就業保險 | 強制投保 | 不得參加;同時受僱他處可另行加保 | 就業保險法第5條 |
| 健保 | 強制投保 | 強制投保,自付100%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第 11 條、第20條、第 27 條 |
| 職災保險 | 強制投保,全額由雇主負擔 | 自願投保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條 |
| 勞工退休金 | 雇主提繳6% | 無強制雇主提繳;可自提6%,具節稅效果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 |
雇主投保注意事項總整理
1. 雇主勞保重點
- 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雇主屬自願投保,非強制對象。
- 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14條之2、第15條: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可投保於自己公司;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員工最高投保薪資;保費個人20%、公司70%、政府10%。
- 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施行細則第11條:自營作業者可投保於職業工會;保費個人負擔60%、政府40%
- 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12條:未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改投國民年金;保費個人60%、政府40%。
-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83 條:公司負擔之勞保費 70% 可認列為公司費用。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保二字第 002704 號函:一人公司(無員工)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
2.雇主就業保險重點
- 就業保險法第 5 條: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為受僱勞工;雇主因非受僱身份,不在適用範圍內,不得參加。
- 解方:若同時在他處受僱,可透過該公司以勞工身份加保。
3.雇主健保重點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第 11 條:雇主無論有無員工,均須強制加保;不得保在職業工會、區公所,或以眷屬名義依附投保。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保費 100% 自付。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0 條、第 21 條及健保施行細則第 46 條:雇主及自營業主,以其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最低投保金額依僱用員工人數分級,不得低於員工最高投保金額。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8 條:違規保錯,追溯補繳最多五年。
- 解方:若同時在他處受僱,可將健保保在該受僱公司,費用負擔降為 30%。
4.雇主職業災害保險重點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 條:雇主屬自願投保,有實際從事勞務者建議加保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6 條第 2 項: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勞退月提繳或月提繳執行業務所得、勞保及就保投保薪資。
5.雇主退休金重點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可自願提繳最高 6%;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具節稅效果。
建議雇主釐清自身的投保身份、加保方式與投保級距,避免因觀念錯誤而影響自身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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