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逢夏季,颱風、豪雨來襲,不論是「颱風假」還是「豪雨假」,作為企業主、人資或主管,除了關心營運怎麼辦?更需要面對一連串的薪資發放與假期管理問題:
- 政府宣布停班,到底可不可以讓員工來上班?
- 政府宣布停班,員工說他住的、通勤經過的地方停班,可以不上班嗎?
- 政府宣布停班,員工上班要不要給加班費?
- 政府宣布停班,沒上班的員工可以扣全勤或要求補班嗎?
上述情境每年都會重演,若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勞資爭議、違反法規,甚至損及企業形象。
先釐清二個觀念:
📌 不論是「颱風假」或「豪雨假」都不是假,而是屬於因天災導致工作中斷的不可抗力因素。
📌 倘若員工住所、工作地、通勤途中任一地區有縣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員工就可以選擇不出勤,公司不得拒絕。
★「颱風假」、「豪雨假」並不是法定的假日,雇主還是可要求勞工上班,但前提是雇主要能確保勞工出勤安全無虞。
常見情境 × 正確處理原則:
人資與雇主常見誤區:
❌強制員工請事假、特休作為颱風假使用。
❌員工住家地區停班,公司所在地未停班,公司硬要其上班。
❌未針對出勤者提供交通安排或保障。
❌事後未留存公告、出勤紀錄或佐證資料。
羿誠實務建議:做好三件事,落實制度與內部溝通
為了讓「颱風假」、「豪雨假」的管理更具彈性與合規,羿誠建議企業做好以下三項作業:
1️⃣ 公告範本先準備好
- 於風雨季節前預先備妥「天然災害出勤處理公告」,明確說明出勤安排、薪資規則、交通補助等事項,避免勞資爭議。
- 羿誠會員可免費下載:《天然災害公告範本》
2️⃣ 出勤記錄要留存
- 可規定出勤員工須有主管書面指派或訊息紀錄。
- 可使用簡訊、LINE紀錄、信件等方式存證。
3️⃣ 薪資條註記明確,避免爭議
- 建議在薪資條備註:「×月×日因天災停班未出勤,依規不支薪」。
- 若有額外獎勵或津貼,也應獨立列示。
颱風假/豪雨假常見 Q&A
Q1:「颱風假/豪雨假停班」當天不上班,公司需要給薪嗎?
A1:可不支薪。颱風假/豪雨假屬「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依法公司可不支薪,但應避免混淆為事假、曠職處理,建議薪資條須註明。
Q2:「颱風假/豪雨假停班」員工有出勤,雇主是否需要給加班費或補休?
A2:停班日如原為工作日,出勤視為正常上班,無須另給加班費或補休。但建議可酌發津貼或獎勵,以表肯定,有助於提升員工向心力。
Q3:「颱風假/豪雨假停班」公司可要求員工出勤嗎?員工可以拒絕嗎?
A3:可要求員工出勤上班。但員工「居住地、工作地或通勤路線」任何一地有政府宣布停班,員工可選擇不出勤,公司不得有不利處份。
Q4:員工在「颱風假/豪雨假停班」不上班,公司可以扣全勤或列曠職嗎?
A4:不可扣全勤,也不能算曠職。因天災事變停班為不可抗力事件,不可作為績效、考勤處分依據,亦不得要求事後補班或補請假。
Q5:若「颱風假/豪雨假」只有停課,員工有照顧小孩的需求,可請家庭照顧假嗎?
A5:可以,公司不得拒絕。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第1項申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不得拒絕或處分。
Q6:員工「颱風假/豪雨假停班」不上班,公司可以要求請特休嗎?
A6:公司不可以強制。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特休由勞工自行排定,公司如需協調,應經勞方同意,不得單方面公告或規定。
Q7:若「颱風假/豪雨假停班」員工希望用特休,公司能同意嗎?
A7:可以。只要是勞工自願提出,並經公司核准即可。
Q8:公司該如何記錄「颱風假/豪雨假」的出勤情況?
A8:可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官網查詢當日停班資訊,並保留公告、通知紀錄、員工回覆、交通安排等佐證資料。
Q9:薪資條上應如何註記未出勤的「颱風假/豪雨假」?
A9:請於備註或其他欄位註明:「×月×日因天災停班未出勤,依法不支薪」。可避免員工對薪資內容產生誤解,亦便於未來查證。
Q10:是否可先公告颱風假、豪雨假處理原則給全體員工?
A10:建議應主動公告並請員工簽名留存。可預先公告「天然災害出勤處理原則」,可減少臨時應變混亂,並明確界定勞資雙方權責,提升信任與效率。
Q11:「颱風假/豪雨假停班」公司沒有公告需要出勤,員工自行上班,公司需要給薪嗎?
A11:需要。只要員工實際提供勞務,公司仍應依法給付工資。建議企業事前訂立「天災事變出勤管理辦法」,明確規範出勤管理與工資給付,避免未經安排自行出勤所造成的誤解與爭議。
📌 提醒企業主與人資:
與其災後補救,不如災前設計制度、提前公告依辦法管理,是企業避免申訴、穩定團隊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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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公司方便作業,讓員工了解颱風假、豪雨假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及薪資發放、特別休假申請等事宜,特別製作公告範本予會員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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