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一】依「政府行事曆」出勤之公司:
清明連假由4/1(六)開始至4/5(三),而這次的5天假期中分別是:
休息日:4/1、4/3 (註1)
例假日:4/2
國定假日:4/4、4/5
(註1) 3/25(六)和4/3(一)對調,對調後3/25(六)為上班日(補班),4/3(一)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
✅休息日加班薪資:當日薪資+加班費(時薪×2小時×4/3倍+時薪×6小時×5/3倍)
✅例假日加班薪資:當日薪資+加班費(時薪×8小時×1倍)+補假1日
(注意:例假日除非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可要求員工出勤。)
✅國定假日加班薪資:當日薪資+加班費(時薪×8小時×1倍)
勞工月薪若為36,000元,則清明連假出勤除原有工資之外「加班費」這樣算: 先算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36,000÷240=150元 4月1日(六)休息日加班費:(150×4/3×2)+(150×5/3×6)=1,900元 4月2日(日)例假日加班費:150×8=1200元 + 補假一日 (注意:除非有《勞基法40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才能加班) 4月3日(一)休息日加班費:(150×4/3×2)+(150×5/3×6)=1,900元 4月4日(二)國定假日加班費:150×8=1,200元 4月5日(三)國定假日加班費:150×8=1,200元 |
【情況二】其他排班制、變形工時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員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4月必須排入包括5個休息日(不包含4/3調假後之休息日)、5個例假日,以及2個國定假日。
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員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
【情況三】短期計時人員或臨時工讀生的薪水如何計算?
若工讀生於4/1、4/2、4/3、4/4、4/5五日均上班,必須遵守勞基法1例1休的規定。 若4/1、4/2、4/3為當週前三日上班,可以用正常時薪資176元/小時為給付,4/4、4/5為國定假日,臨時工讀生出勤則須給雙倍薪。
全職員工於清明連假出勤上班時,雇主須視與員工約定的上班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之排定狀況,依出勤類型計算並給予相應之加班費即可。
以上,關於清明連假有關之薪資、加班費給付要點提供給您!如有勞動法、人力資源及流程管理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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