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一定要知道的「勞退舊制」新規定!
隨著政府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外籍移工在台灣工作的時間越來越長,甚至有機會在台灣工作到退休。許多雇主可能不清楚移工到底適不適用退休金制度?
勞動部近期發布了最新解釋令,針對這些問題給出了明確規範。為了避免受罰,雇主們需要注意以下重點:
一、移工適用「勞基法退休金舊制」,而非「勞退新制6%」
首先要釐清一個觀念。我們一般本國勞工適用的「勞退新制」(雇主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到個人專戶),對象僅限於「本國人」、「外籍配偶」或「取得永久居留者」。
因此,絕大多數的外國移工以及中階技術人力,因為不具備上述身分,不適用勞退新制。
不適用新制,代表他們需回歸適用「勞退舊制」(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 在勞退舊制下,雇主必須在台灣銀行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按月提撥薪資總額的 2%~15%。
二、移工過去為什麼不用提撥退休金?
為什麼以前很少聽說雇主要幫移工存退休金? 因為「舊制」的退休條件通常要求在「同一雇主」工作滿 25年(或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滿10年且年滿60歲)才能請領。而早期移工受限於在台工作年限,根本不可能達到舊制退休門檻。
三、為什麼現在要提撥退休金了?
隨著政策改變,外國移工現在可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在台工作年限取消,這意味著他們真的有可能在台灣達到勞基法的退休條件。
因此,勞動部發布新函釋(勞動福3字第1140153402A號令),宣布自 2026年(民國115年)4月1日 起:
- 對象: 受僱於同一雇主工作年資 滿10年以上 的藍領移工(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10款)。
- 義務: 雇主必須將這些資深移工的薪資列入計算,按月提撥 2%~15% 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到台灣銀行勞工退休金專戶中。
四、藍領移工 中階技術人力
這次的新規定中,針對不同身分的移工,雇主的義務略有不同,請務必分清楚:
| 身分 | 年資 | 適用制度 | 提撥規定 (2026/4/1起) |
| 藍領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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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 10年 | 勞退舊制 | 免提撥。 |
| 藍領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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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10年以上 | 勞退舊制 | 必須提撥。雇主須設立舊制專戶,按月提撥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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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階技術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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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年資長短 | 勞退舊制 | 必須提撥。只要轉任中階,雇主就應依法設立專戶並提撥,不適用「未滿10年免提撥」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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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如果您的移工轉為「中階技術人力」,除非他已經取得「永久居留證」(這時會變新制),否則他仍然適用「舊制」。雇主不能因為他升級了,就誤以為要改幫他提撥個人的6%新制退休金,而是要確認公司是否有舊制專戶並進行提撥。
五、雇主該做什麼?
距離新規定上路(2026年4月1日)還有一段時間,建議雇主現在就可以開始盤點:
- 確認年資: 公司內是否有連續服務將近10年,或已經超過10年的資深移工?
- 確認身分: 是否有已轉任或預計轉任的「中階技術人力」?
- 檢視專戶: 公司是否有「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舊制專戶)?如果沒有,未來可能需要向勞工局申請設立。
- 計算成本: 這些移工的薪資將計入舊制提撥基數(2%~15%),請預先規劃人事成本。
- 勞退舊制:若移工在單一公司之年資及年齡,已經符合退休資格時,前15年年資退休金基數乘以2,後15年年資退休金基數乘以1。
這項政策雖然增加了雇主的成本,但也代表這些技術人才將更穩定地留在公司。請雇主們務必提前準備,以免屆時因未依法提撥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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