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Q1:我的朋友在一家頗為知名的大型寺廟裏頭進行解籤詩的工作,有固定的上班時間而且領有薪水,不過長期以來因為信徒眾多,導致經常延長工作時間,向廟方反映工作權益問題,卻說我們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是真的嗎?
Q2:我們公司(承包商)跟一家建設公司承包了兩個建案的水電工程,後來其中一個工程跟那間建設公司發生糾紛,結果竟然兩個建案的工程款都不給我們公司,能不能去申請勞動檢查?
Q3:我媽媽的公司最近標到鎮公所的清潔工作,下個月要去鎮公所擔任清潔員,聽說現在政府因為要推零派遣,所以是以勞務承攬方式招標,如果改用勞動派遣的方式招標,對我媽媽的權益會不會比較有保障?那差別在哪裡?
Q4:我最近在網路上找網路工程師的工作,卻接到一家叫「大華人力顧問公司」打電話通知「光明科技」有一派遣職缺適合我,因為「光明科技」在業界很有名,所以我答應去面試也順利錄取,但之後卻是接到大華人力顧問公司通知簽約,之後再到光明科技上班,那我的雇主到底是誰?權益保障上有沒有差別?
Q5:我在閃亮百貨專櫃當銷售櫃姐,有一天早上在路上跟別人發生擦撞,手機又剛好沒電,所以不小心就空櫃了,我知道我有疏失,可是閃亮百貨的樓管就直接開了一張三千元的罰單要我繳,比我一天的薪水還高,這樣會不會太重了,我記得不是不能隨便扣勞工的工資嗎?
第二章 勞動契約
Q6:我在一家派遣公司上班,雇主說我們的合約原則是「一年一簽」,如果之後案場沒有跟我們公司續約,合約就自動終止,我問那到時會有資遣費嗎?雇主說合約到期就結束了,沒有資遣費的問題,這樣是對的嗎?
Q7:我之前看一則新聞報導寫說一位工程師從一家電子公司離職後,依照雙方所簽訂的競業條款,竟然除了同業公司不能去工作外,連當汽車駕駛也不行?想想我兒子也是工程師,如果有一天離職會不會也遇到一樣的問題,那以後生活怎麼辦?
Q8:我當初應徵的工作是會計,可是雇主說因為人力縮編的關係,請我去做我從來沒做過的業務工作,我知道調動有五原則規定,請問可以主張這是我技術所無法勝任的工作而拒絕嗎?拒絕之後會怎樣?
Q9:我今天去上班,雇主突然叫我做到今天就好,這是什麼意思?我能做什麼主張來保障我的權益?如果要算資遣費的話要怎麼算?相關規定又是怎樣?
Q10:這個月雇主跟我說覺得我不適任,要資遣我,要我做到今天,只說會另外算10天錢給我,可是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我年資6個月要10天前進行預告,雇主這樣想用錢打發我是合法的嗎?
Q11:雇主要資遣我,依法進行10天預告,及每星期要給2天謀職假,請問經過1星期後,最後3天的畸零天數,能不能也請2天謀職假?
Q12:最近景氣不好,公司要大家共體時艱,我的薪水從原本45,000元,已經歷經3次「共體時艱」,調成38,000元了,上個月要做第4次調降,我已經不打算再吞忍了,大不了就是資遣,所以我在協商會議中直接拒絕,不過這個月拿到薪水卻還是降了,我該怎麼辦?
Q13:我三個月前跟雇主主動提離職,但雇主說找不到人所以不答應,可是我看他既沒再找新人,也不找人跟我交接,我能什麼都不管直接不去上班嗎?會不會惹麻煩?
Q14:少公司會用違約金綁住勞工,我到公司時曾簽約必須在今年11月期滿才能離職,但已在2月提前離職,今天收到存證信函,要求賠償10萬元,我該怎麼辦?
Q15:公司資遣我卻不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讓我沒辦法去請失業給付怎麼辦?
第三章 工資
Q16:面試時雇主說每個月工資24,000元,外加全勤獎金1,000元,另外每個月第1個週六要加班半天,再加給1,200元加班費。結果上個月有一天遲到1小時,全勤獎金就沒了,比規定的基本工資還要少,這樣對嗎?不過如果包含週六加班半天的加班費總數就大於基本工資了,這樣合法嗎?
Q17:我在賣場擔任養生食品銷售人員,每日工時8小時,週休二日,每個月固定工資24,000元,外加全勤獎金1,000元,伙食津貼2,000元,個人銷售業績部分,依照個人銷售營業額可以抽成2%,團體銷售業績則是看全店當月營業額,每30萬可以再拿到1,000元團體績效獎金,上個月我在平日每天加班2小時共加班20小時,休息日加班4小時,雙十節出勤6小時,個人銷售業績12萬,團體銷售業績120萬,請問公司應該發給我的加班費是多少?
Q18:任職6年多,每個月薪水都直接匯到帳戶內,公司怎麼算錢我都沒仔細看,107年10月請了2天事假,薪水卻比107年9月少了5,000元,我想跟公司要107年10月跟這6年來的薪水明細,請問我可以要求哪些細項?
Q19:我們公司一個勞工本來說好休息日要來加8小時的班,結果下午突然身體不適,最後只做5個小時,當天工資要怎麼算給他?需要請他請3小時的假嗎?
Q20:我在公司擔任倉管人員,日前一批冷凍食品保存不當造成食物損壞,公司認為身為倉管人員的我要負全責,要從我每個月薪水裡扣3,000元,為期1年,我該怎麼辦?
Q21:進公司時我和公司簽訂勞動契約明訂年薪保障14個月,當時並沒有附加條件,年底時,雇主突然說我績效不好,年終獎金只願意給1個月,還說其他公司年終也沒有訂定標準,這樣合理嗎?
Q22:我是公司的人資,107年10月15日要資遣一個勞工,他在100年2月1日到職,每個月薪水是30,000元,他在7月加班費1,840元,8月加班費是2,175元,107年9月、10月各請了4天與5天病假,還有5天特休還沒休,請問他的資遣費的基數及平均工資要怎麼算?
Q23:我白天在便利商店打工,晚上兼家教,某天在便利商店整理倉庫時,因為貨堆得太高,倒下來被壓傷腳,導致2個禮拜沒辦法走路,所以晚上也沒辦法兼家教,問題是我受傷那天是排8小時班,但公司卻要用前一天6小時的工作時數來算職災補償給我,是不是已經違法了?
Q24:公司規定請事假跟病假,都是扣一天薪水,這樣合理嗎?另外如果有全勤獎金的話,算起來實際扣的比一天的薪水還要高,這樣合理嗎?
Q25:我在一家生技公司擔任業務,公司主要生產化妝品保養品,因為工作表現沒有辦法達到公司要求,我也同意被資遣,不過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公司卻提議以一箱面膜支付,還說因為我是業務,應該很清楚一箱面膜價格比我一個月薪水還高,不過我實在是用不了那麼多,可以拒絕嗎?
Q26:公司固定每月5號發薪水,但這個月5號剛好遇到星期日公司沒上班,結果公司拖到星期一也就是6號才發薪,請問這樣有沒有違法?
Q27:我們公司很奇怪,每個月月初發上個月的底薪跟津貼,但都拖到20號左右才要發上個月的獎金跟加班費,為什麼獎金跟加班費都要那麼晚才發,我覺得權益好像有受損?這樣可以申訴嗎?
Q28:我因為跟公司理念不合,所以主動跟公司說做到上月底,結果我離職當天公司卻沒有當場結清工資給我,說要到發薪日才會給,這樣是不是違法?
Q29:本來跟公司說好,在外面跑業務時開公司的車,但油資部分是要我們先墊之後再實報實銷,但最近因為跟雇主鬧翻了,公司卻突然將油資改成依照出勤日數定額補貼,可是卻比我墊出去的錢還少,這樣應該算違法吧?
Q30:我在一家清潔公司做清潔工,每天從上午8點做到中午12點,算月薪,一個月15,000元,不過我記得電視上說現在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好像不只這樣?我是不是吃虧了?
第四章 工時、休息、休假
Q31:我在一家飲料店打工,時薪150元,一個禮拜大約只上三~四天班,不過每天排班時間都不大一樣?想請問有一次我排了8小時的班公司算了1,200元給我,另外有一天 我只排了6小時,雇主要我加班2小時,結果一樣算了1,200元給我?不是應該要算加 班費的嗎?這樣是不是少算?像有一次我排8小時班,雇主要我再加班2小時,結果就 有多算100元給我1,600元。
Q32:我是一名全職的餐廳領班,最近餐廳開會說因應來客多寡進行一項工時調整,把本來每天都是8小時的班,改成星期五、六上10小時,星期一、二上6小時,說這樣就沒有加班的問題,不過我覺得怪怪的,工時可以這樣抓長補短嗎?如果我不同意可以拒絕嗎?
Q33:我是大樓的保全員,勞動基準法每個月的加班上限不是46小時而已嗎?我們每天做12小時,一個月休6天,隨便算都加班90幾個小時了,而且我問我同事每個都一樣,政府也不管一管?
Q34:我是科技公司的工程師,年薪兩三百萬,今年公司被勞動檢查後,突然要求我們上下班都要打卡,有時忘了打還要補登?以前基於信任,我們都可以晚點來或早點走,現在要打卡覺得有種被監督而不被信任的感覺,為什麼一定要規定打卡呢?
Q35:我要告公司讓我超時過勞,公司跟我說大華臨時曠職,要我早班上完繼續上晚班,讓我連續值勤超過15小時,還說這算「突發事件」,政府說這樣做是可以的,法令這樣規定可以嗎?
Q36:聽說勞動基準法有新增幾項「彈性調整措施」,具體內容是什麼?是每家公司都可以用嗎?只要跟勞工講好就可以調整嗎?使用時機有沒有規範呢?
Q37:我是公司的人資,勞動基準法規定每7天要有1天的休息日跟1天的例假日,請問意思是休息日跟休息日最多只能隔6天,例假日與例假日最多也只能隔6天的意思嗎?
Q38:我們公司常常加班,公司規定只能換補休,我有很多補休都沒有時間休完,根本惡性循環,公司還說今年結束後,補休就沒有了,這樣是對的嗎?
Q39:我已經在這裡工作第4年了,雇主給我10天年假,可是我弟公司3年就14天了,跟雇主反應後,雇主拿出一本舊舊的「勞動基準法規彙編」翻給我看說4年真的是10天年假,還特別強調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印的一定不會錯,是我弟他們公司福利比較好嗎?
Q40:新聞報導都有說,特別休假休不完可以延到第2年再用,可是我們公司人資卻說年底沒休完直接折算工資結清?可以這樣嗎?
Q41:公司要求我們在年初就要預排全年的休假,勞動基準法不是規定特別休假是由勞工排定嗎?我年初怎麼會知道年底有沒有臨時需求要休假?這樣有沒有違法?
Q42:我們公司經營國道客運,是輪班制的,雖然現在法令有規定班次變更時要休息11小時,不過公司也因為這樣,有的班要在外站過夜滿11小時,不能當天開回頭車回來,這樣反而導致回家看老婆與小孩的時間變短了,能不能跟雇主協商,如果身體狀況允許的話,排班的間隔可以稍微縮短?
Q43:今天中午去銀行存款,看到櫃檯的臨櫃人員中午都沒有休息吃飯,這樣有沒有違法?
Q44:飯店的中餐師傅在春節期間是最忙的,每年都請他們幫忙調移到年後再補休,不過今年有幾個師傅說因為已經好幾年沒回家跟家人吃年夜飯了,不想再跟公司協商調移了,飯店應該怎樣因應?
Q45:公司是排班制的,我固定休息日都排在星期五,而今年中秋節跟端午節都在星期五,這樣假是不是就少休了?如果那天出勤的話,是要算休息日出勤的工資還是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
Q46:公司的例假日固定都排星期日,休息日排在星期六,最近因為公司搬遷的關係,已經跟搬家公司簽好契約星期一、二要來搬,由於平常工作日大家手頭都有業務要處理,可以跟勞工商量星期六、日來打包,改成星期一、二休例假與休假日嗎?
Q47:我居住的縣市已宣布明天因為颱風的關係停止上班上課,但我工作的縣市卻是正常上班上課,假如公司要求出勤,是否要給予加倍工資?若當天真的因為風大雨大不出勤,當天工資怎麼算?公司會不會記我曠職?
Q48:12月底因為安排國外旅遊須請6天事假,所以我在9月初時已口頭告知主管,主管當時也口頭答應,但是當11月初我寫假單給雇主簽核時,雇主卻只肯讓我請3天,請事假不是我的權益嗎?公司可以這樣不同意我的事假申請嗎?行程都訂好了,這時候該怎麼辦?
Q49:最近是麻疹流行高峰期,我曾經跟1名疾管局公佈的確診病患搭同一班公車,雖然沒有發病,但依照疾管局的廣告,進行三天自主隔離,請問這樣是要請什麼假?工資要怎麼算?
Q50:我們公司經勞資會議同意,規定勞工每個星期三跟五都必須加班2小時,可是我星期三固定晚上都要去接小孩去補習,沒辦法配合?可以向雇主拒絕嗎?
第五章 童工、女工、技術生
Q51:我們是一家小吃店,鄰居因為有家計上的需要,想叫他15歲的兒子暑假來餐廳洗碗盤,請問要請這麼小的小朋友有什麼規定要特別注意的嗎?
Q52:里長伯傍晚去巡田水的時候發現有人請幾個小朋友在灑農藥,認得幾個是里內的住戶還在讀國中,雖然知道確實有家計上的需要,可是這樣不會影響健康發育嗎?
Q53:我們廣告公司打算找1個2歲小朋友拍廣告,所以透過經紀公司找,因為已經直接跟小朋友爸媽談定一筆價碼拍攝費用,所以應該沒有勞動基準法的問題了吧?
Q54:小春是長期於夜班工作的婦女,前些日子已確認懷孕,雇主希望將他調動到白天上班,對於小春的身體與小孩發育可能會比較好,但這樣一來就少了夜班津貼,薪資直接少3,000元,小春不願意,雇主是否就只能讓小春繼續上夜班嗎?
Q55:小芸在游泳池擔任教練,後來懷孕了,因為擔心泳池畢竟是濕滑場所,可能會有滑倒的可能,而且懷孕初期胎相比較不穩,醫生也有交待避免激烈運動,可能沒辦法再教游泳,這樣是不是就會失業了?
Q56:今(108)年農曆春節有9天連假,不過我剛好那時適逢預產期,假如我除夕夜生產,請問能不能等到連假結束再開始計算產假?不然感覺好像有點吃虧?
Q57:政府說要提高生育率?不過現在大多數人都是雙薪家庭,又要顧工作哪有可能同時要顧小孩?政府就是這樣只會喊口號又沒有實際的保障作為?
Q58:公司的生理假是併入病假計算,所以我們公司請假系統的假別也沒有生理假這個選項,雖然公司表面上允許我們因生理因素申請病假,不過因為我們年終考績會被當年度的病假申請天數所影響,結果大家還是不大敢申請?所以生理假到底是不是病假?公司這樣的做法讓我們不大敢申請是對的嗎?
Q59:上個月我們公司小恒的老婆生了,可是今天小恒卻說因為他老婆產後身體虛弱,希望說每天可以有2次的哺乳時間返家照顧小孩?我知道他家離公司是很近可是男生可以來申請哺乳時間嗎?
Q60:小李的學校有安排實習課程,因此被分配到一家木工廠進行實習,工廠也會發薪水給小李,請問這樣有沒有勞動基準法的保障?
第六章 退休
Q61:我在一家大企業工作25年最近申請退休,公司算我一個基數是50,000元,我勞保是保45,800元,除了知道勞保局有老年年金可以領,聽說勞退還分什麼新制、舊制,那麼多種聽到霧煞煞,也不曉得自己適用什麼制,到底可以在退休後領多少退休金呢?又要向誰領呢?
Q62:老邱在一家鐵工廠上班滿25年想辦理退休,可是雇主卻說他年資不夠,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已經在他那邊做25年了,老邱要如何證明他自己的年資?
Q63:老王在「路跑實業」工作二十年,是公司內資深的元老級勞工,有一天突然接到公司調職令,要從台北總公司被調往花蓮的關係企業「步跑實業」升任行政經理。五年後,因為已符合自請退休資格,所以向公司申請退休,可是公司卻告知他當初從台北總公司調職已經離職了,所以那段工作年資不能計算,老王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老王該怎麼主張其工作年資?
Q64:莊姐從67年4月1日起就在一家製襪工廠上班,在今年107年4月1日滿40年要退休了,可是會計卻說勞動基準法是從73年7月30日才有,之前超過6年的年資不能算,這樣對嗎?另外,我也是67年開始上班,不過是在一家大賣場上班的,也是一樣白做6年嗎?
Q65:擔任保全的李大哥已經快符合勞動基準法自請退休的資格,但因為輪班工作日夜顛倒,加上體力已大不如前,想趕快退休休息一陣子,所以於符合自請退休的第一個工作日,就遞件申請退休了,但公司這時卻說離職要在3個月前講,要給他們時間安排人力,不接受這種無預警的申請,身心俱疲的李大哥該怎麼辦?
Q66:我爸爸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多年,近來,因為電子產品的使用速度比不上年輕人,無法將工作做的很好,雇主也不斷藉故刁難,心中壓力很大,想說就算不走早晚也會被辭退,所以就主動自請離職了,後來才想到自己已經符合自請退休資格了,應該申請退休才對,請問還可以挽回嗎?
Q67:我是個年滿65歲的勞工,已經從前一份工作退休,但因為退休後身體狀況不錯,長年的工作,讓我更具專業能力,所以就去應徵一份研究工作,結果應徵單位卻說我已經超過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強制退休年齡,不得僱用,拒絕我去應徵,勞動基準法怎麼會有這種年齡歧視的條文?
Q68:我已經屆齡退休,但是公司從今年起薪水開始晚個十天、半個月才發,某一天上班突然發現辦公室已經被搬個精光,雇主也跑的不見人影了,我這個月的薪水跟退休金怎麼辦?
Q69:公司無預警倒閉,還好雇主有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少不怕退休金領不到,最近銀行與其他債權人紛紛拍賣公司資產與設備供償還,我們的退休準備金會不會也被要求要參與債權分配?
Q70:最近公司延攬了一批外籍專業人員,聽說外籍勞工沒有退休金問題?是真的嗎?
第七章 職業災害補償
Q71:我是職業貨車駕駛,本來跟雇主說好要在月底要離職,結果在送貨給客戶途中發生車禍,導致脾臟破裂、頸部挫傷,送醫院急救及手術後,仍需休養半年,請問休養期間雇主要怎麼補償我?當初提的離職還有沒有效?有效的話是不是雇主就不用負責了?
Q72:我在上個月5日晚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骨折,隨即送至醫院就醫,醫生建議休養2個月,本人即向公司請假並休養至今尚未康復,但公司告知說因為還沒得到勞保局認定,導致未領到薪資,職業災害的認定機關是勞保局嗎?這段期間的工資要怎麼處理?
Q73:本人於工作中受傷導致失能,事發之後雇主反口說我不是他的勞工,對我不聞不問,也沒幫我投保勞保,導致不能申請勞保相關職災補償,打官司又曠日廢時,短期間怎麼解決我生計的問題?
Q74:我兒子才20歲,暑假去打工做大樓的外牆清洗,結果誤觸高壓電,導致影響往後的工作能力,勞動基準法跟勞保的補償跟給付總共領起來也才一兩百萬,往後的人生要怎麼走下去?
Q75:我爸爸在工地做點工,有一天被掉落的鋼筋砸中,還好有戴安全帽,所幸還無大礙,不過事發後雇主就神隱不見人,我覺得意外的發生主要是因為工地沒有落實安全管理,請問後續可以找營造公司的補償或賠償嗎?
Q76:我在前陣子在工作中受傷,怕申請職災補償會影響考績及年終,所以忍氣吞聲沒有向公司提出申請,事後就自行就醫,現在離職了,想請問還可以跟公司索討醫療費用嗎?要如何申請?
Q77:本人在一家電子公司擔任技術人員,但在工作時發生職災,休養一段時間後,雇主卻要我回公司暫時協助處理文書作業,請問能否拒絕?需要出示什麼證明嗎?
Q78:我已經三令五申交代勞工進工地一定一定要穿公司發的安全鞋,結果最不聽話的那個小陳果不其然,昨天就踩到鐵釘,今天沒辦法走路了,我應該已經善盡告知的義務了吧,而且小陳也同意是他自己活該,應該就不用再給職災補償了吧?
Q79:我之前發生職災在家休了2個月的公傷假,期間工資雇主是有照給,但有一天勞保局匯了一筆錢進來我戶頭,但雇主卻要我把那筆錢領出來給他?憑什麼啊?難道我每個月投勞保是繳假的嗎?
Q80:我們公司小陳本來是擔任倉管人員,在一年前因為從合梯摔落,導致脊椎受傷休養一陣子,現在要回來上班了,經過醫生評估小陳不能再做搬運重物的工作了,我們打算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適性配工」規定將小陳調換其他工作,請問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
第八章 工作規則與勞資會議
Q81:我們餐廳內外場加一加有30個人,雖然人少,不過覺得工作還是要有一定的紀律,請問要怎麼訂工作規則?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Q82:我們公司工作規則規定酒駕被警方查獲,一律免除主管職,可是酒不酒駕是我的私人行為,公司可以這樣公私不分,否定我的工作表現嗎?
Q83:今天公司說我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無預警解僱我,問題是那一份工作規則雖然有貼在公布欄上,可是根本沒經過勞工局的核備,而且裡頭有些規定根本不合理,這個解僱應該沒有依據吧?
Q84:法令有明定輪班制勞工遇到班次更動時,要間隔休息11小時,不過我們公司工會考量到一些在外值勤的特殊狀況,同意公司在特殊狀況下,休息間隔可以縮到8小時,讓人員可以早點結束工作返家,而且還特別訂在團體協約裡面,不過我們不是指定公告的行業,請問這樣跟法令規定相違背有效嗎?
Q85:在這家公司工作5年了,雖然公司都有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不過勞方代表卻一直沒有換人,當初也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當上代表的,擺明了是國王人馬,我跟雇主反應,雇主反而叫我查清楚規定後跟他報告,請問如果要辦一場真正有民意基礎的勞資會議,要怎麼做?
Q86:我在連鎖便利商店上班,店長說總公司有開勞資會議就可以了,分店不用,請問這樣合理嗎?
Q87:我們公司雖然有固定在開勞資會議,不過偶爾會遇到沒有議題的時候,可以先暫停跳過嗎?
Q88:我原本固定休禮拜六日,但雇主上個月召開勞資會議,會議決議要我們這個月要支援分店促銷活動,這個月的每個禮拜六都要出來加班,我可以不遵照勞資會議的決議嗎?
Q89:勞動基準法有什麼規定一定要先經勞資會議程序嗎?
Q90:我們公司的勞資會議代表是透過大家投票選出的,不過選出的勞方代表都是女性,而且其中一位還是我們的部門經理,這樣有違反規定嗎?
第九章 監督與檢查
Q91:我們公司幾十年來都沒有勞工方面的問題,大家都相處得很好,為什麼勞動檢查員突然上門?是不是同業黑函?還是我們裡面有人去申訴?
Q92:現在詐騙集團這麼多,有一個人突然跑來公司說要做什麼勞動檢查,從來沒聽過,也沒有公文,是不是騙人的?
Q93:勞動檢查到底要幹嘛,公司要怎麼配合?是不是只要給書面資料或發函回應就可以了?
Q94:檢查員檢查完之後,只說違反什麼什麼規定,也沒說後續要怎麼辦,是只要我們自己改善就好嗎?之後還要配合作什麼嗎?
Q95:我看網路上都說去申訴就沒頭路了,而且世界上沒有永遠的秘密,所以申訴可以不留姓名與聯絡方式嗎?
第十章 罰則
Q96:我有向勞工局檢舉我們公司違法,可是我們雇主政商關係很好,跟某某官員還有民代都很熟,而且都已經過了一個月了我都還沒有收到檢查結果,案子是不是被搓湯圓搓掉了?
Q97:檢查員突然跑來說要檢查,但公司現在就很忙,沒有人有空,我們可以不要嗎?不想提供資料會不會怎樣?
Q98:太誇張了!勞工局是缺業績要搶錢嗎,我只是沒做出勤紀錄而已,為什麼就罰我9萬,標準在哪裡?新聞報導說對大財團就只有重罰2萬,是看我們小公司比較好欺負嗎?
Q99:新聞都有報,每次查到大公司違法都「重罰2萬」,這樣有什麼用?大公司根本罰不怕?
Q100:今天收到一個公文說我們公司有違法要罰錢,我們明明就都很守法,難道只能摸摸鼻子吞下去嗎?要怎麼「抗議」才有效?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