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缺工浪潮與工作型態的改變,許多企業開始大量運用「部分工時」(PT、打工族)的人力。然而,您手上的勞動契約版本更新了嗎?
勞動部近期修正發布了最新的「部分工時勞工勞動契約範本」,針對契約性質、扣薪規範、制服費用及求職資料等做出了明確規範。
小編整理了本次修法的 4 大關鍵,讓您可以快速檢視,避免因勞動契約條款過時而衍生勞資爭議或裁罰。
新版勞動契約 4 大修正懶人包
1. 明定「有繼續性工作」定義
只有「臨時性工作、短期性工作、季節性工作、特定性工作」才可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張顧問解析】:
請打破「一年一簽」省成本的迷思!新版合約範本明確指出,除非符合上述四類定期契約樣態,否則一律視為「不定期契約」。若違法簽訂定期契約,法律上視為無效,解僱時仍須依法給付資遣費。
2. 不得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
明定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但是勞工要對制服負起保管義務。
【張顧問解析】:
明定制服屬經營成本,嚴禁從員工薪資扣款或要求自費購買。但若員工未盡保管義務(如惡意毀損或遺失),雇主可依規定求償,權責應分明。
3. 明定雇主不得任意扣薪或不當要求勞工賠償
雇主不可以在未與勞工釐清責任歸屬及協商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前,就直接扣勞工工資或要求勞工賠償。如果是雇主經營風險或因違法經營所造成的損失,也不能要求勞工負擔。
【張顧問解析】:
這是在處理「東西弄壞」、「做錯」、「收銀短少」這類事件時最常見的爭議。過去習慣直接扣薪方式是違法的!新制強調「先釐清責任、後協商賠償」,不可逕行扣款。
4. 強化勞工識詐意識,防止遭求職詐騙
雇主不得要求勞工繳交、保管身分證件、金融卡及存摺。
【張顧問解析】:
員工入職時,僅需提供帳戶影本、身分證資料作為薪資轉帳及人事建檔與投保使用,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供非工作所需之證件、金融卡或存摺。
企業主該如何因應呢?
- 盤點勞動契約:包括部分工時勞動契約及不定期勞動契約,檢查是否包含「制服扣款」或「逕行扣薪」等條款。
- 更新人事規章:針對物品損壞賠償,建立標準化的流程機制,而非直接從薪資扣款。
- 建立完善的入職作業流程、加強人事單位及主管的認知:員工入職時,僅需索取帳戶影本作為薪資轉帳使用,身分證僅供核對身分資料及投保使用,不得留存任何證件正本。
- 重新檢視職位屬性:確認內部的長期工讀生是否被錯誤歸類為「定期部分工時契約」,並適時調整為不定期契約以符法規。
【張顧問叮嚀】:
部份工時勞工亦需投保,並享有勞基法規定之特別休假、婚假、喪假、生理假…等法定權利,但是算法依工時比例計算。
企業經營,合規先行。
若您對於新版部分工時勞動契約的調整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修訂勞動契約及建立入職流程等,歡迎隨時與羿誠顧問團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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