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3日「公投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的應放假日,依法規定「投票日放假一日」指的是完整24小時,時間為凌晨0時至午夜12時。
因此,114年8月23日(星期六)公投當天,只要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員工,雇主都應依法讓員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如雇主要求員工必須出勤則須注意,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 若未依法給假或給薪,雇主將面臨新臺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的罰鍰,員工並得依法請求加班費或差額。
員工在「非」投票時間上班,薪資怎麼算?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投票日放假一日」指的是完整24小時,也就是投票日的凌晨0時至午夜12時的連續24小時間有出勤,雇主都必須就勞工該段期間出勤時數給予加倍工資。
投票日休假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雇主和企業人資請特別留意,由於公民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員工「投票日」出勤、休假,工資怎麼算?
一、月薪制員工
- 不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工作日或休假」,不適用放假
- 工作日出勤:出勤依法發給【當日薪資】。
- 休假:發給【當日薪資、不需另外給假】。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休息日」
- 休息日加班: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休息日」加班費規定計算,【前2小時加給1.34倍、後6小時加給1.67倍、超過8小時加給2.67倍】。
- 休息日休假:行使投票權利不受影響,發給【當日薪資、不需另外給假】。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例假日」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正常工作日」
- 工作日出勤:即使投票日勞資雙方約定為出勤上班,員工出勤仍可領取休假日【加倍薪資】。
- 休假:雇主依法讓員工放假一日,發給【當日薪資】。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當日「跨日班」
- 員工工作性質為輪早晚班,會有部分正常工時在「非」投票時間上班,還是得依法發給【加倍薪資】喔!
Q:小明於8/22日22:00上班至8/23日6:00,共出勤8小時,薪資該如何計算?
A:小明自8/23日00:00~06:00的6小時工時,雇主須發給6小時的加倍薪資。 |
二、部分工時制員工
- 不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排班日或未排班日」
- 排班日:不適用放假,約定出勤依法發給【當日薪資】。
- 未排班日:不適用放假【不需另外給薪、給假】。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休息日」
- 休息日加班: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休息日」加班費規定計算,【前2小時加給1.34倍、後6小時加給1.67倍、超過8小時加給2.67倍】。
- 休息日休假:行使投票權利不受影響【不需另外給薪、給假】。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例假日」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排班日」
- 上班:即使投票日勞資雙方約定出勤上班,員工出勤仍可領取【加倍薪資】。
- 休假:雇主依法讓員工放假一日【需給當日薪、不需另外給假】。
-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當日「跨日班」
- 員工工作性質為輪早晚班,會有部分正常工時在「非」投票時間上班,還是得依法發給【加倍薪資】喔!
Q:小明於8/22日22:00上班至8/23日2:00,共出勤4小時,薪資該如何計算?
A:小明自8/23日00:00~02:00的2小時工時,雇主須發給2小時的加倍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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