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綠色意識抬頭,ESG、永續、減碳三個名詞就成為了最熱門的搜索關鍵字,企業到底要重點發展哪一項議題?三個議題之間又有什麼樣的關聯性呢?讓我來為大家解析一下吧!
一、重要名詞解釋與內涵
ESG與永續
ESG是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治理、Governance三個字的縮寫,簡單來說,企業若能在環境、社會、治理三個層面都有好的績效時理論上就視同可以永遠持續發展下去,因此ESG也常被與永續Sustainability相提並論,漸漸地兩者就像畫上等號似的。例如:目前投資市場上常常提到具備ESG正面條件的企業,就是投資方認為永續的企業;ETF基金也都是選擇這些ESG表現優良的企業來做投資標的;我們也可以從金管會將永續報告書改稱作ESG報告書可見一斑。
另以ESG永續報告書GRI框架的概念與大家分享這三個構面:
- 治理面:要展現企業經濟面的表現、對法規符合度、道德經營的決心。企業在治理面需要由最高治理單位承諾企業的ESG使命方向、針對企業承諾使命透明揭露治理的資訊。
- 社會面:要展現企業對員工的照顧、對社群的關懷、及對顧客的承諾。
- 環境面:溫室氣體、排水、廢棄物、能源等對地球環境的保護。
而在社會面與環境面上,還需要供應鏈的共同監督、發揮ESG影響力。因此,一個企業的永續就要看其在ESG投入多少努力,一份誠實揭露的永續報告書就能展現企業永續的決心與方向。
減碳
2021年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6決議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使得「減碳」變得非常熱門,因此大家也經常把它與ESG混為一談,但兩者層級不同,減碳只是ESG環境面中的其中一項議題而已。
減碳議題其實可以追溯到1984年,法國學者巴蒂斯特·約瑟夫·傅立葉(Jean Baptiste Joseph Fourier)就提出溫室效應概念,後來輾轉經過了13年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84國簽下的東京議定書後,溫室氣體減量的議題終於獲得全世界的重視。東京議定書後來衍生清潔發展機制(CDM),允許以先進國家和開發中國家進行專案及的減排量抵銷額度的轉讓與獲得的彈性機制。
至今2050淨零目標就是希望在2050年時的二氧化碳排放為零,不過不是不排放(我們的日常生活及企業運作等不可能避免排放二氧化碳),而是希望透過負碳技術及自然碳匯的技術下在讓能源與非能源排放相抵之下為零的狀態。
現在世界各國因為氣候變遷導致的災害已逐漸浮現,例如:2022年八月中國大陸的乾旱、歐洲暴雨洪災、2022年底美國、日本暴雪及西班牙野火等,都在提醒世人氣候變遷議題真的發生了,若不積極減碳未來的世界真會走到地球滅絕的地步!
溫室氣體
除了前面所提到的二氧化碳外,還有甲烷、氧化亞氮、冷媒、含氟氣體、全氟化物、和六氟化硫都是溫室氣體,也是造成全球面臨氣候變遷、地球暖化、溫室效應、北極冰川溶解、海平面上升等議題的主因。
故為盤查各企業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則將排放源分成三類(註: 2023年起溫室氣體盤查標準已改為六類):
以上的設備或活動都會消耗能源,能源的消耗就可能會產出溫室氣體的排放,由此可見企業活動中溫室氣體的產生與使用的能源息息相關。企業要降低溫室體氣體排放、要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節能雖是緩不濟急,但唯有節能是無法達到淨零的,還需要改用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綠能、循環經濟、以及上述提到要運用負碳技術及自然碳匯等的技術投入才有機會達到。
二、誰最不能忽視減碳?
2020年政府列出高碳排產業:石化業、鋼鐵業、半導體、水泥共十家企業就佔了全台碳排量38%。這些高碳排的用電大戶除了政府要求自2021年起至2025年五年內要完成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完成10%綠能設備外。許多企業也紛紛加入RE100倡議,RE100是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簡單的說,就是要加入的企業宣示並承諾100%使用再生能源的時程目標。
中小企業或許會認為自身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這些大戶比較起來微不足道,但是有些中小企業的能源使用量也不容小覷的,否則2022年底經濟部為什麼會提供金屬製造業碳盤查每家30萬補貼呢?
此外,許多減碳相關的政策及法規各國也因運而生。例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歐盟對進口到當地的碳密集型產品依據其碳排放量支付碳稅方能進入歐盟市場的憑證,將在2023年試運行,2027年正式上路)、美國CCA碳關稅、台灣政府能源大戶自2019年起五年內必須使用綠能達10%的規定等。
固然,排碳大戶在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上是主角,但是其餘62%的排碳企業若不努力減碳,仍維持目前營業狀態不做低碳轉型規劃,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仍將遙遙無期。
三、企業減碳行動上的迷思與常犯錯誤
既然減碳這麼重要,那麼企業的減碳行動該從何著手?在開始之前,個人認為目前有常見的三大迷思:
1. 投資再生能源(綠電): 目前被歐洲議會認定為綠能的能源有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源、核能與天然氣等;而美國環境保護署定義綠電包括太陽能、風力、生質能、地熱、沼氣以及小型水力發電等。因為台積電快手搶下離岸風電,讓所有企業措手不及也望塵莫及。但是風力發電、太陽能真是乾淨環保的能源嗎?風力發電對海洋生物的衝擊、太陽能的發電效能等問題都還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2. 碳權交易:基本分成兩種,一種是由政府發放的碳配合稱作「總量管制與交易」中的「碳權」,數量有限;另一種稱作「碳抵換機制」的「碳權」,這是透過減碳專案,計算出跟假設情況少了多少碳而得,是一個被開發出的無形商品。但碳權交易往往會淪為有錢的企業規避減碳的手段,造成企業不需要積極減碳,只要花錢就可以達到碳中和或甚至淨零的境界。
3. 種樹:事實上種樹吸碳這個議題常常被認為是一種漂綠作為,因為一棵樹能吸碳多少是因樹種、生長速度、高度及樹齡等諸多因素很難精確的計算,德國明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Mnster)森林中心做了一份研究,一棵80年樹齡的山毛櫸樹一年可以吸收12.5噸碳化合物相當於一年1噸的二氧化碳。因此仰賴種樹,不如復育儲碳能力強大的熱帶雨林。
另外,面對來勢洶洶的政策與法規,企業在開啟減碳行動時,也有三個常犯的錯誤值得一提:
1. 規劃不足:沒有依照企業自我有限資源規劃ESG的步驟與時程,壓力從哪來就暫時解決,沒有長遠規劃則難以成功的永續轉型。
2. 資訊揭露不正確或執行力不足:有些企業為了標榜自己有響應政府淨零目標,對外打著環保旗幟,或者誇大企業減碳的作為,卻未確實盤查企業的溫室氣體,或盤查的組織邊界及基準年不明、數據過於美化。另外還有些企業跟風簽署RE100,明明知道2050年淨零目標是全球、也是政府的目標,企業簽署RE100目標年卻訂在2050年,這樣顯得既沒有誠意也沒有執行力;尚且,RE100簽署下去還需要CDP的監督審核,不是企業隨便簽簽喊口號就可以的!
3. 買綠電=碳中和: 綠電確實是達到碳中和的要件之一,但要達到碳中和還言之過早,前面我們談到溫室氣體分為三個範疇,買綠電就是要降低對用電的依賴,主要是降低範疇二的溫室氣體,不要忘了企業活動還有其他來源的排放也需考慮。
以上簡易的分析了最夯關鍵字:ESG、永續、減碳三者間的關聯性,希望在這道減碳的道路上大家都能發揮一己之力,拯救地球、就等於拯救人類!
文章來源:數位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