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問題,甚至已經威脅到國家安全。但是背後成因複雜,需要社會共同努力來解決,也希望雇主對於懷孕中的員工能體諒及照料,我們來了解一下員工從懷孕到生產,可請假別及薪資計算規定,讓雇主避免觸法!
一、產檢假
產檢假天數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4項、第6項規定,懷孕勞工享有7天產檢假,可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
產檢假薪資
全薪
產檢假請假證明及注意事項
- 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開具之證明
- 不得限制開立診斷證明的醫院層級
-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產檢假企業薪資補助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7項規定,員工申請產檢假的第6天及第7天,薪資可申請補助。申請書下載:
二、安胎假
安胎假天數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2項規定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 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安胎假薪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規定:等同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注意:規定中的30日指的是「工作日」,假設員工請了1個月(5/1日- 5/31日)的安胎假,這一個月的期間內,有22天工作日,9天休假日;薪資計算的部分,22天「工作日」照半薪計算,9天「休假日」則照全薪計算;員工請假完後,還剩8天的病假天數。所以雇主收到安胎假申請,還須扣除「休假日」哦! |
安胎假請假證明及注意事項
- 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開具之證明(證明上應附安胎需休養期間)。
- 不得限制開立診斷證明的醫院層級
-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三、產假
產假天數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項規定:
- 女性受僱者於分娩前後,給予產假8星期;
- 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4星期;
- 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1星期;
- 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5日。
產假薪資
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2項規定:
- 分娩前後給予產假八星期;期間工資照給;就職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四星期;期間工資照給;就職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產假請假證明及注意事項
- 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開具之證明(證明上應附註預產期)
- 補附出生證明
- 不得限制開立診斷證明的醫院層級
-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產假改請普通傷病假注意事項(112年5月1日更新)
-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規定,勞工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普通傷病假者,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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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陪產檢及陪產假
陪產檢及陪產假天數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第6項規定,員工配偶妊娠產檢、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可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
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
全薪
陪產檢及陪產假請假證明及注意事項
- 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開具之證明
- 不得限制開立診斷證明的醫院層級
-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陪產檢及陪產假企業薪資補助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7項規定,員工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的第6天及第7天,薪資可申請補助。申請書下載:
產檢假、安胎假、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常見Q&A
Q1:打工族可以請產檢假、陪產檢假、陪產假嗎?薪資如何計算?
A1:可以,依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第3條第6項規定,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計給(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再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8小時),期間雇主仍須付照付薪資。
舉例:小帥是兼職人員,每週工作20小時,時薪176元。最近老婆懷孕,則小帥依法可請陪產檢及陪產假合計28小時【(20小時/40小時)X7天X8小時=28小時】,且請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付照付薪資4,928元【28小時X176元=4,928元】。 |
Q2:打工族可以請產假嗎?
A2:可以,依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第3條第5項規定,即使是部分工時、時薪制、兼職勞工也可請產假,和全職的勞工沒有差別,且產假天數也基於保護母性身體健康,是用完整一日曆天來計算,不會因為打工族工作時數較少而依比例扣減產假天數。
Q3:打工族請產假薪資如何計算?
A3:依勞動部103年10月7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1931號令函釋,員工到職滿半年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半年者減半發給);依法令規定,產假期間薪水是用生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平均薪水除以30日來計算。如果計算出的金額低於平均工資,就改用平均工資來計算為主。
舉例:小婷是兼職人員,工作已滿一年,時薪為176元,每天上班4小時,每週上班3天,則產假8週期間老闆要給薪水16,896元。【(176元X4小時X3天)X8週=16,896元】 |
Q4:產假、安胎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會影響員工全勤、考績嗎?
A4: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得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勞工的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Q5:產假是否計入年資?員工請產假期間勞健保可以退保嗎?
A5:產假期間因為雇主和員工的勞動契約還是存在,年資不可以中斷,也不能因此中斷保險,而雇主在計算員工的資遣費、退休金時,該員工若曾請產假,產假期間的工作年資都還是要計入。
Q6:員工想提早請產假在家待產,最早何時可准產假?
A6:勞動部曾經函釋,員工在預產期前4週就可以和雇主協商請產假,因此員工要提早請產假,可和雇主協商決定,但產假主要是希望媽媽能在生產後能有足夠的時間恢復健康,須至少預留4週在產後請假,生產後產假也應該連續請完。
Q7:員工在到職前配偶就已生產了,還可以請陪產假嗎?
A7:可以,因為請陪產假在法令上沒有任職多久的規定,如果員工到職後,仍然在陪產假的申請期限內(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還是可以依法請陪產假。但超過申請期限時,則不能申請。
Q8:同婚專法已通過,員工配偶是同性伴侶者,其能否請陪產假?
A8:可以,因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規定是指「配偶」懷孕或生產時,可以請陪產檢及陪產假,因此只要員工和配偶有合法結婚、配偶也有懷孕、生產的事實,就可依法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雇主不能拒絕,因此,性別相同的女性勞工,也適用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
Q9:員工懷孕能調職並調低薪資嗎?
A9:不可以,依勞基法第15條規定,女性勞工在懷孕期間,如果公司內部有比較輕易的工作,勞工可以依法申請改調,雇主不但不能拒絕,也不能減薪。
Q10:懷孕歧視罰則30萬起跳!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法?
A10:《性別工作平等法》為了保障女性懷孕勞工的工作權益,將「懷孕歧視」視為性別歧視的類型之一,如果雇主因員工懷孕因為員工懷孕要求調職減薪、留職停薪、資遣、解僱或有差別待遇就算違反規定。
Q11:企業可能觸犯的「懷孕歧視」狀況?
A11:(這些都不能做)
孕期狀態 | 懷孕歧視事實 |
懷孕前 | 雇主直接詢問員工是否未來有「懷孕生子」的計畫。 |
懷孕前 | 直接暗示(甚至明白揭示)公司不歡迎孕婦、不會錄用計畫生子的員工。 |
懷孕前 | 事先跟員工直接約定:若懷孕、自願接受公司「留職停職」、「資遣離職」的安排。 |
懷孕期間 | 以孕婦工作效能降低、影響團隊成效作為藉口,運用減薪、打低考績等間接等不利員工的方式,強迫員工離職。 |
懷孕期間 | 刻意將孕婦員工調離原本的工作崗位,轉往對孕婦不利(或減薪)的工作場所、工作內容。 |
懷孕期間 | 刁難孕婦請「產檢假」或分娩前後的「產假」,或視其為缺勤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年度考績等等。 |
有些企業特別重視員工家庭照顧的權益,提供優於法令的產假天數,像花旗銀行就延長產假為16週、玉山銀行也給到60天產假(法定八週)。工作家庭要同時兼顧並不容易,職場爸媽也需要雇主多一點體諒予認同,或許能幫助台灣的生育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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